根据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函[2017]1189号)要求,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专项疾病应急救助资金,用于救助发生急危重伤病,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。根据文件精神,我对区人民医院申报符合申请疾病应急救助2名患者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7日止,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至医政医管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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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朱艳珊 曹贤达
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
2022年8月30日